欧盟委员会于 2026 年 8 月发布数据点指南,最新的 3.2 版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。指南逐项列出 71 个数据点及其法规来源,并标明对三类电池是必填、可选、视情况适用,还是 2027 年 2 月暂不填写或显示。指南不增加法律义务,也不代表委员会的正式立场。委员会提示,后续版本可能补充定义、计量单位和格式。
按开放对象分为四组
- 第 1–45 项,公开信息:包括唯一标识、护照责任方、制造商、电池类别、产地与生产日期、重量、容量、化学体系、电压、功率、寿命、内阻、符合性声明链接和废电池信息等。
- 第 46–49 项,向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员、公告机构、成员国主管部门和欧盟委员会开放:详细组成、零部件编号与备件来源、拆解信息和安全措施。
- 第 50 项,仅向公告机构、成员国主管部门和欧盟委员会开放:证明合规的测试报告结果。
- 第 51–71 项,向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员开放的单件电池信息:包括性能与耐久性参数、健康状态、电池状态、循环次数、事故等负面事件,以及定期记录的温度和荷电状态。
“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员”的具体范围要等第 77 条第 9 款的实施法案确定。
2027 年 2 月暂不填写的项目
- 第 16、25 项:内容与其他数据点重复,无需单独填写。
- 第 17、18 项,碳足迹声明和标签:格式有待实施法案规定。
- 第 19 项,负责任采购信息:对应的尽职调查义务从 2027 年 8 月起适用。
- 第 20–23 项,钴、锂、镍、铅的回收含量:按法规第 8 条的安排适用。
- 第 45 项,使用说明:相关适用规定正等待综合修订(Omnibus)通过。
暂不填写不等于不用准备。碳足迹、回收含量和负责任采购都依赖供应链数据,这些数据需要较长时间积累。
三类电池的主要差别
- 健康状态:电动汽车电池填写认证能量状态(SOCE,第 61 项);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填写剩余容量等(第 62–66 项);工业电池的第 62–66 项,只适用于带电池管理系统的固定式储能系统。
- 第 33 项,容量耗尽阈值:只有电动汽车电池需要填写。
- 工业电池:以循环次数表示的寿命(第 31、32 项)和往返能效(第 36、37 项)只适用于部分电池,第 51–60 项主要针对可充电电池。
- 第 68–71 项(循环次数、负面事件和定期记录的运行信息):三类电池都从电池开始使用时适用。
型号信息和单件信息
除非指南另有说明,信息按电池型号提供;第 51–71 项针对单件电池。第 51–60 项在电池状态变化时(例如改作他用或再制造后)可能需要更新,第 68–71 项来自电池的实际使用。因此项目一开始就要明确:哪些数据来自规格书和测试报告,哪些来自电池管理系统,分别由谁更新。
如何使用这份指南
- 选一个代表性型号,逐项对照 71 个数据点,标记适用情况。
- 为每一项写明数据来源:规格书、测试报告、电池管理系统或供应商。
- 把缺口分为 2027 年 2 月必须补齐和后续阶段补齐两类。
- 指南还在更新,开始填报前先核对最新版本。
官方来源
- 欧盟委员会:Digital Batteries Passport – data points by category,3.2 版(PDF,英文) (在新窗口打开)
- 欧盟委员会:数字电池护照指南公告(2026 年 8 月,英文) (在新窗口打开)
- 欧盟委员会: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for Batteries(英文) (在新窗口打开)
- 欧盟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合并文本(EUR-Lex,英文) (在新窗口打开)
本文用于帮助理解项目准备工作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义务请以官方文本和专业意见为准。